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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遇“培訓門” 被狀告招生欺詐
2008/12/10/22:03 來源:北京商報

一個清華總裁培訓班在網上承諾林毅夫、胡鞍鋼、郎咸平等經濟學界名人前來授課,但開課后,非但名家沒現身,授課內容也令部分學員感覺“不著邊際”。在協商無果后,該班班長、遼寧一企業老總于博一紙訴狀將“清華”告上法庭。
清華大學“公司治理與資本運作總裁研修班”(簡稱“總裁班”)被訴案12月1日在北京海淀區法院開庭。名師未曾謀面、課程質量低下、項目被“承包”給個人等問題被提出,對此,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發表聲明反駁,于博所提供的招生簡章系從與清華無關網站下載,清華招生簡章沒有虛假宣傳。
對于項目承包給個人,學院表示是一種“開放式”辦學的改革措施,培訓項目有一些合作單位。
4日起,記者對這一事件進行深入采訪,清華大學相關人士對此基本予以回避,而原告及律師給予了積極回應。
“總裁班”學員起訴清華
“交了3.7萬元卻被‘忽悠’了”
12月1日下午,海淀區法院開庭審理了“于博起訴清華大學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
回溯此案件,起訴方沈陽博宇有色金屬爐料有限公司董事長于博表示“說來話長”。
今年1月17日,于博報名并繳款3.7萬元,成為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舉辦的第28期“總裁班”的一名學員。開班后,于博等學員發現,原來看到的招生廣告中承諾的包括林毅夫、郎咸平在內的十多名國內頗有影響力的專家、學者均未到場授課,而且還存在著教師整體素質不佳、原定60人的小班“增肥”為170人的大班、教學組織管理混亂、授課時間嚴重不足等問題。
5月16日,該“總裁班”授課進程過半,承諾的名師未見蹤影,在與學院方面口頭溝通無效的情況下,該班推選于博等4名同學為代表,與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交涉,并提交了書面的維權紀要。
5月17日,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院長助理陳肖庚代表學院正式答復學員,承認該班在教學組織管理方面確實存在問題,并提出了包括“按照招生承諾安排授課內容”、“成立以金融培訓中心主任秦寶波為首的項目工作組,對教學進行整改”等6條整改措施,其中承諾對于要求退學的學員,可以“提出書面申請,學院將按照學校相關財務管理規定安排全額退費”。但于博等學員發現,整改后的“總裁班”教學質量并未得到實質性提高,距離他們的期望相去甚遠。
6月25日,考慮本人的學費是由其所在的公司支付,于是于博以“沈陽博宇有色金屬爐料有限公司”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因訴訟主體不符等原因,被法院駁回。
10月10日,于博以個人名義,再次向海淀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清華大學“按照招生廣告承諾安排教學內容、在媒體公開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失費10萬元”,被法院受理。
清華繼續教育學院發表聲明
“從未進行虛假宣傳”
12月2日,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針對此事,在清華大學校方和其學院的網站上同時發表聲明,對有關情況首次公開回應。
在該聲明中,學院認為于博“在案件判決之前,通過新聞媒體單方散布不實之詞,混淆視聽,既干擾了法院的公正審判,也嚴重損害了學院的聲譽”。
對于起訴書中提到的虛假宣傳問題,學院完全否認,聲明“未進行過虛假宣傳,所有對外發布的招生廣告均經嚴格審查,并在繼續教育學院的官方網站上發布,我們對此負責”。
回應于博起訴書提到的關于十余位名師到“總裁班”授課的承諾,學院認為“招生廣告凡經繼續教育學院審批通過的,從未列出過主講專家名單,也從未做出具體主講專家的承諾”。而且學院認為,其“主講教師近兩千人,其教育培訓的價值也不僅僅是靠幾位明星專家來體現”。
學院表示,該院的“總裁班”,是從2002年開始舉辦的一個在職培訓項目,至今仍在舉辦。學院對于效果的自我評價是“教學內容好,教學活動豐富,受到學員和社會的廣泛好評”。
針對此前媒體報道中出現的有關學院將該項目“承包”給個人的說法是“不符合事實的”。但這一內容實際上并未在起訴書中出現。作為“開放式”辦學的一種改革措施,學院認為“所舉辦的部分教育培訓項目有一些合作單位,合作單位與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的合作均經過嚴格的審核”,合作單位并未參與到教學質量的管理中,因為“所有培訓項目的教學質量均由繼續教育學院負責,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學院在聲明中,提到了對教學過程高度重視,對教師有嚴格的評估制度以及相應的改進措施和辭退機制,說明該院對于教學的管理是到位的。
學院認為無法理解于博起訴學校的有關言行,因為“于博一方面狀告我院教學質量低下;另一方面又不愿放棄在該班的學習,堅持不肯退學,其矛盾言行無法解釋”。
在這份聲明中,學院透露了從2002年以來培訓的規模,其“培訓結業人數達20余萬人次”,其中“公司治理與資本運作項目”已辦了28期,“學員1700余人”。
原告質疑清華聲明
“要為100多名同學討回公道”
清華繼續教育學院聲明發表后,記者電話聯系了人在沈陽的于博,一提起自己所上的“總裁班”,他仍顯得很激動。
雖然繼續教育學院已答應退還他3.7萬元的學費,但是于博并未答應。他對記者表示,不希望此次上訴只為自己獲得賠償,而是要為班上的100多名同學“討回公道”,因為他們的學費仍未得到學院的賠償。“學院已經做出退還學費的書面聲明,答應退費,現在卻不退讓人很難接受。”于博說。
據了解,由于學員不滿意教學質量,在與院方溝通后,院方于11月20日重新舉辦了開學典禮,把大班分成兩個小班進行授課。“總裁班”斷斷續續上了幾次。于博表示,打個不是特別恰當的比方,這就相當于我們期待的是大學老師的水平,但校方只是將小學老師換成了中學老師。
12月5日,于博的代理人、北京海銘律師事務所律師鄔宏威向記者發送了一份題為《關于對“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聲明”的質疑》的郵件,文件署名為于博。
該文首先對發表聲明的主體表示了質疑,認為起訴被告方是清華大學,理應由清華大學校方發表聲明。
對于學院聲明中提到的“從未進行虛假宣傳”的說法,該文提到“開庭時于博向法院提交5份公證書”,公證書對一些涉及到十余位名師的網站廣告進行了證明。但是,“清華大學代理人否認了這5份公證書證明的事實”。而這些網站提供的招生收款的銀行賬號都是清華大學的賬號。而且,在庭審后的當天下午,這些網站都已經把有關招生廣告的內容進行了移除。
對于教學質量低劣的問題,該文認為這是不容爭辯的事實,學院方面未能出具“第28期學員給教師打分的相應證據”,以證明其“對教師都有嚴格的評估制度”。而且指出,“庭審中,清華大學提供證據證明,已經進行整改實行小班授課了。既然清華大學否認教學中存在質量低劣的問題,為何還要書面承諾做出整改”?
提到被學院否認的研修班“承包”給個人的問題,于博回憶了當時的過程,“當學員代表與學院進行交涉時,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的院長助理陳肖庚、金融培訓中心主任秦寶波向學員代表解釋說,他們把這個‘總裁班’項目外包給張中朝個人了,張中朝片面追求經濟利益,沒有聘請好的教師進行授課。之后,陳肖庚代表繼續教育學院向學員們道歉,并宣讀了一份書面答復,承諾將重新聘請學界和業界有影響力的師資為學員授課。陳肖庚還稱,學院已將‘總裁班’管理權從張中朝手中收回,交由該院金融培訓中心主任秦寶波直接監管”。于博說,“這一事件的整個過程,都被學員進行了錄音錄像。開庭時,這些影音資料都將被播放”。
原告代理律師
“對清華愛之深責之切”
鄔宏威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大學開辦的一些培訓項目管理混亂,希望本案能夠成為一個標本,“為了清華大學的名譽、為了中國繼續教育事業的良性發展、為了廣大企業精英不再上當受騙”。
鄔宏威認為,于博是基于對清華大學品牌的愛護才提起訴訟的,由于清華大學拒不糾正所犯的錯誤,所以才迫不得已拿起法律的武器。“愛之深,責之切”,樹立品牌不容易,毀掉卻是很容易的事情,實在不忍心看到清華大學的百年教育品牌毀在少數人的手里。“希望清華大學正視自己的錯誤,聞過則喜、勇于改錯。”
據鄔宏威介紹,本案在開庭當日沒有宣判,將在12月20日審結。對于原告是否能夠勝訴,他認為并不重要,“于博對案件的勝敗持有十分坦然的態度,如果勝訴,他會將所獲得的賠償全部捐給社會;如果敗訴,原告依然會繼續努力”。
清華繼續教育學院院長助理
“一切以聲明為準”
上周五,記者致電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該院宣傳聯絡咨詢中心表示,此“聲明”由該院院辦全權發布,所有解釋也由院辦負責。隨后,記者幾經輾轉聯絡到該院院長助理陳肖庚,他也是在此事件中出面與第28期學生代表溝通的院方人士,面對記者關于“聲明”中提及學院“‘開放式’辦學”、“一貫高度重視教學質量和規范管理”等內容的各種追問,他都以“聲明代表院方的態度”、“一切解釋說明均以聲明為準”答復。
雖然院方相關人員對此事件未多做任何評價和說明,在其網站的“教學管理”一欄中,記者看到了該學院對其保證教學質量的一些措施。而在此事件中,繼續教育學院金融培訓中心主任秦寶波在接到記者電話時則表示,不方便在電話中回答任何問題。他后期接替了原“總裁班”項目負責人張中朝的工作。
在第28期學員訴“清華”事件還在進行時,第29期“總裁班”已經開始上課。記者發現,原招生宣傳單上的專家名師未出現在招生簡章中,目前對師資的說法為“其中不乏著名經濟學家、政府高官、學術名流、業內翹楚、企業巨頭”。
清華大學黨委宣傳部
“校方不做任何解釋”
針對于博所提出的“被告方是清華大學,理應清華大學校方發表聲明”,記者聯系了清華大學黨委宣傳部,該部門有關負責人對記者表示,繼續教育學院在新聞宣傳方面相對獨立,其院內的一些事宜都由該院自主發布,這次聲明是繼續教育學院在清華大學新聞網站上發布的,具體事情由繼續教育學院解釋說明,學校方面不做任何解釋。
最新進展
“總裁班”另有學員表示:“學費再不退,我也要起訴”
繞開“于博起訴清華大學教育培訓合同糾紛案”的核心人物,記者找到了兩位“總裁班”的學員,并對他們進行了采訪。
兩位學員態度有所不同,一位陳姓學員表示:“我上課很少,也不是特別注重名師授課”。而另一位趙姓學員態度強硬:“學費再不退,我也要起訴。”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陳姓學員顯然對花3.7萬元上兩節課表現得不以為然。她表示,由于工作太忙,又趕上北京奧運會召開,只上了兩節課。后來看到同期同學發來的郵件,才知道發生這種事。在印象中,招生簡章中確實曾羅列一些經濟名家的名字,而后來據同學反映,這些教師并未出現在課程中。
而對于名師名字,陳姓學員表示不能準確地說出,“我在選擇學習時,不太注重名師是誰,而是比較關注教授的課程內容。由內容來判斷是否去進行學習”。據其表示,前兩節課感覺還可以,沒有特別的糟糕。
陳姓學員表示,有可能名師在課程中僅有一兩句話能夠對實際工作有用,所以她并不看重教師名氣。“我們管理階層的人員去培訓,主要還是希望得到切實有效的幫助和指導。”
同時,陳姓學員提出,這類“總裁班”不要做得內容“泛泛”,每個培訓機構都做同樣的培訓內容和主題,勢必會造成培訓領域的惡性競爭,并浪費很多資源。據了解,目前陳姓學員還報了北大的“國學班”,她表示,選擇去哪一個培訓項目,主要是看名校聲譽和影響力。
“于博向媒體所反映的情況是實情。”趙姓學員對記者表示,清華大學在這件事上做得欠妥,課程組織得不好,當時學員反映很強烈。由于學員和教育學院教師矛盾激化,課程最后完成不了,現在包括他在內的七八個同學仍報了清華大學的同類課程繼續學習,“但學院承諾退給我們的學費至今未退還,失信于同學”。他說,“如果再不退還的話,我將借助法律武器,起訴他們(學院)”。
。“如果過些日子學費不退,將不僅僅是于博去起訴他們了。找他們的人會更多。”
當學員第一天向學院提出其所承諾師資未出現時,學院表示馬上更換教師,提高教學質量。但在第二天的課程中,教學質量仍令學員們不滿意。張中朝是當時的班主任,后來學院確實承認該研修班組織得有些問題,說不讓張中朝帶,改由秦寶波親自來抓教學。“同學們都覺得只要課程質量有所改觀,能學到東西就可以了。但沒想到第二天去后,發現各科老師仍沒變。老師講課質量非常一般,這也是進一步引起大家不滿的最大問題。”
趙姓學員表示,現在清華大學很亂,很多課程都承包出去了。
在選擇高級“總裁班”的出發點上,趙姓學員表示,名師、專家是他們選擇去就讀的很大出發點,目的就是想接受名師先進的管理理念,對企業有幫助。
業界機構
“招生簡章就是協議”
針對此案,某培訓公司總經理王連軍表示,大學有非常好的培訓資源,與市場需求適當結合,對于學習者和學校來說,都是好事。
目前在北京高校的高級研修項目,有很多都運用市場化的合作模式來開拓市場,各所大學因為管理的思路不同,合作模式也不完全相同。他認為,無論是哪種合作模式,都應該信守承諾。“招生簡章就是培訓機構和學員之間的協議,盡管不需要雙方簽署,但還是有很大約束力的。”
針對目前各大學名目繁多的培訓項目,王連軍認為,清華大學此次的“培訓門”事件,應該還是屬于少數情況,大多數項目在運營管理方面還是比較規范的,也不能因為這樣的一件事情就對這一類項目全盤否定。從目前的市場來看,“企業高管盲目追捧名牌大學的熱情,要降降溫了,應該立足自身的需求,理性地選擇那些性價比更合理的研修類課程培訓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