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文章原創:遼沈晚報
轉載此文章的網站: 中國網、新華網、金虎論壇、慧聰網(沈陽老板告清華 我沒學到有用的知識)、北國網、青網教育(沈陽一老板狀告清華)、北方時空、iDo社區
沈陽老板一審敗訴 他準備上訴
2009-02-01 07:35:47
新聞閃回:2008年12月1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清華大學坐在了被告席上,坐在他對面的是沈陽市一家私企的老總于博。于博作為學生參加的是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28期 “公司治理與資本運作總裁研修班”。交了3.7萬元的報名費。“2008年1月17日參加研討班學習后發現授課內容與其宣傳嚴重不符。學習期間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及高額學費,卻沒學到任何有用的知識,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
“名校把品牌外包,讓他人利用這個品牌辦學。承包人為了追求個人利益的最大化,不惜損害名校的牌子。在我看來,這是比次貸更爛的商業模式。次貸造成了銀行危機,而名校品牌外包,使培訓的質量無法保證,最終受損的還是名校本身。不是教學質量的問題,是商業模式的問題。 ”從大年初一收到自己敗訴的判決書,在家里閉門研究了整整5天的沈陽老板于博,得出了這樣的結論。
隨著于博的《比次貸更爛的商業模式》的告媒體聲明的發表,他已經做好了向北京市一中院上訴、再告清華的準備。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一審認定2008年1月,于博報名并向清華大學交納了3.7萬元培訓費,參加清華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第28期“公司治理與資本運作總裁研修班”的學習。“清華大學提供的教育培訓服務是否與其招生宣傳中的承諾不符,已構成違約”是這個案子的爭議焦點。
法院審理后認為,于博提供的“總裁班”招生宣傳的網頁資料不是從清華大學及其繼續教育學院正式的網站上下載的。清華大學否認與這些網站存有合作關系。所以證明不了清華大學在招生過程中進行了虛假宣傳。同時于博與清華大學并未簽訂書面的教育培訓合同,不同授課教師的授課水平、不同學生的接受和認同程度均存在差異,對于研修班教學質量到底怎樣才算合格,缺乏一個明確的判斷標準。而且針對于博等學員提出的教學質量問題,清華大學已進行了答復和整改。“根據法院的判決,就是說我的證據證明不了清華‘總裁班’答應過請名師給我們授課,這樣也就不存在虛假宣傳。同樣因為‘不虛假’的宣傳里面沒有關于教學質量的承諾,又是繼續教育培訓,教的好壞就沒有一個固定的判斷標準。而且清華方面也已經整改了,現在也已經是小班上課了。所以我的告狀也就沒有意義了,我就只能敗訴了。我不明白的是,我花的高價,上了清華,教學質量還不能有標準,這個清華還有意義么。 ”于博苦笑,“不過這個結果我并不意外,我已經準備上訴了。不是為了自己,是為了中國的名校。 ”
而在《比次貸更爛的商業模式》中,于博提出了這樣的希望:(對于中國繼續教育的商業模式)收集客觀事實,好的壞的找出原因,舉行研討會;研討會由各路專家、各方人士參加,拿出能實現多贏的方案;監督試行并校正,中國繼續教育才能健康蓬勃發展。
而這也是于博一直以來強調的、打這場官司的初衷。
記者 隋冠卓
來源: 遼沈晚報
評論(0) | 閱讀(7615) | 發表于
7:57
返回
沈陽老板一審敗訴 他準備上訴
新聞閃回:2008年12月1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清華大學坐在了被告席上,坐在他對面的是沈陽市一家私企的老總于博。
Written By: boyu boyu
Date Posted: 2009/2/2
Number of Views: 76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