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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總裁研修班被訴名不符實曝出新證據(jù)
“清華大學總裁研修班被訴名不符實”追蹤
本報訊 (記者張?zhí)?沈陽一集團董事長兼總裁于博,狀告清華大學“總裁研修班”名不符實案(本報去年12月2日報道),目前已進入二審。于博及其代理律師鄔宏威昨日稱,他們找到了新證據(jù),已分兩次向法院提交。
于博昨日出示的證據(jù)顯示,一名“王老師”曾用帶有清華標志的郵箱,向他發(fā)來包括師資承諾等內容的電子郵件。而其所留電話也與于博之后收到的錄取通知書、報名表上的電話一致。
“這說明清華做出了這方面的承諾。”于博說。當記者質疑其為何未在一審拿出該證據(jù)時,于博稱,當初報名事宜均由其工作人員辦理,他也是近期才發(fā)現(xiàn)了這份被忽略的郵件。
截至昨日,清華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去年12月2日就此事發(fā)布的聲明,仍懸掛在該學院網(wǎng)站首頁顯著位置。自聲明發(fā)布至昨日,清華相關方面均以“已聲明爭議應以法院判決為準”為由,拒絕作任何表態(tài)。
該聲明稱,從未進行過虛假宣傳,所有招生廣告均經(jīng)嚴格審查,從未做出具體主講專家的承諾。一些網(wǎng)站隨意杜撰、篡改招生簡章的行為,構成了對該學院的侵權。
- 新聞回放
未見林毅夫 狀告“研修班”
去年3月,于博在支付3.7萬元的學費后,參加了清華大學繼續(xù)教育學院第28期“總裁研修班”。在聽課過程中,他沒有見到“總裁研修班”在網(wǎng)上廣告中所承諾的林毅夫、胡鞍鋼、郎咸平等12名知名專家學者,于是起訴清華大學索賠10萬元。
去年12月此案一審開庭,清華大學方在庭審時答辯稱,于博所提供的招生簡章系從與清華無關的網(wǎng)站下載,清華招生簡章沒有虛假宣傳。一審法院判決支持了清華大學的辯護意見,今年年初駁回了于博的訴訟請求。之后,于博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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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總裁研修班被訴名不符實曝出新證據(jù)
本報訊 (記者張?zhí)?沈陽一集團董事長兼總裁于博,狀告清華大學“總裁研修班”名不符實案(本報去年12月2日報道),目前已進入二審。于博及其代理律師鄔宏威昨日稱,他們找到了新證據(jù),已分兩次向法院提交。
Written By: boyu boyu
Date Posted: 2009/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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